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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字八法是古人根據(jù)王羲之的《蘭亭序》第一字“永”而歸納出來的八種用筆法則,代表中國書法中筆畫的大體,分別是“側(cè)、勒、努、趯、策、掠、啄、磔”八劃:
(1)點為側(cè)(如鳥之翻然側(cè)下);
(2)橫為勒(如勒馬之用韁);
(3)豎為弩(用力也);
(4)鉤為趯 (跳貌,與躍同);
(5)提為策(如策馬之用鞭);
(6)撇為掠(如用篦之掠發(fā));
(7)短撇為啄(如鳥之啄物);
(8)捺為磔(磔音窄,裂牲為磔,筆鋒開張也)。
八法的淵源
永字八法是以永字點畫寫法為例,說明楷書用筆和組字的方法。其來源有以下幾說:
1、崔子玉、鐘繇、王羲之說
唐張懷瑾《玉堂禁經(jīng)》:“八法起于隸字之始,后漢崔子玉歷鐘王以下,傳授所用八體該于萬字。”“大凡筆法,點畫八體,備于‘永’字”。(這里的隸,不是隸書,是指楷書,唐代楷書稱之為隸書,東晉時王羲之也以此稱,現(xiàn)在我們認(rèn)為的隸書,那時稱八分)
元李溥光《雪庵八法·八法解》:“歷代以下,書者工于筆法之妙。其名世者,如魏晉之鐘繇、王羲之,唐之歐(陽詢)、虞(世南)、柳(公權(quán))、顏(真卿)之輩,亦各家有書,所傳之,惜乎淪沒日久,真跡不存,惟羲之‘永’字八法,共《三昧歌》,流傳在世。”
《法書苑》:“王逸少工書十五年偏攻‘永’字八法,以其八法之勢,能通一切”。
2、智永說
宋陳思《書菀菁華》:“隋僧智永,發(fā)其指趣,援于虞秘監(jiān)世南,自茲傳授遂廣彰焉。”
3、張旭說
宋朱長文《墨池篇》、《張旭傳永字八法》,同《柳八法頌》及《顏魯八法頌》。
清馮武《書法正傳》中《書法三昧》云:“凡學(xué)必有要,若網(wǎng)在綱,有條而不紊。‘永’字者,眾字之綱領(lǐng)也,識乎此,則千萬字在矣。”
永字八法精解
1、點為側(cè)(如鳥之翻然側(cè)下)
側(cè)是傾斜不正之意,點應(yīng)取傾斜之勢,如巨石側(cè)立,險勁而雄踞。如點成平臥或正立,則呆癡失勢。永字點以露鋒作收,是為與下邊橫畫相照應(yīng)。
2、橫為勒(如勒馬之用韁)
橫取上斜之勢,如騎手緊勒馬韁,力量內(nèi)向直貫于弩(豎)。如臥筆橫拖或下斜則疲沓無力。逆鋒落筆,緩去急回,保持“逆入平出,有往必收”之勢,不宜順鋒滑過,以免輕飄板滯。
3、豎為弩(同努)
努是有力的意思,豎畫取內(nèi)直外曲之勢,如弓弩直立,雖形曲而質(zhì)含無窮之力。所以豎畫不宜過直,須配合字體之全局,于曲中見直,方有挺進(jìn)之勢。過直如枯木立地,雖挺直而無力。
4、鉤為趯(躍的樣子,同躍)
謂作鉤時,先蹲鋒蓄勢,再快速提筆,然后絞鋒環(huán)扭,順勢出鋒,力聚尖端。如人要跳躍,需先蹲蓄力,然后猛然一躍而起。鋒不平出,為的是與策(挑)畫起筆相呼應(yīng)。
5、提為策(如策馬之用鞭)
策本義是馬鞭,這里其引申義策應(yīng)之意。挑畫多用在字的左邊,其勢向右上斜出,與右邊的點畫相策應(yīng),形成相背拱揖的形勢。永字的策畫略微平出,主要是與右邊的啄(橫撇)相策應(yīng)。兩個筆道雖錯落不相地稱,而其心氣相通相應(yīng)。勢略上仰,用力在發(fā)筆,得力在收鋒。
6、撇為掠(掠是拂掠之意)
如篦之掠發(fā),狀似燕掠檐下。謂寫掠畫應(yīng)如以手拂物之表,雖然行筆漸漸加速,出鋒輕捷爽利,取其瀟灑利落之姿,但力要送到末端,否則就會飄浮無力。
7、短撇為啄(如鳥之啄物)
謂寫橫撇應(yīng)如鳥之啄食。行筆快速,筆鋒峻利。落筆左出,銳而斜下,以輕捷健勁為勝。
8、捺為磔(磔音zhé,裂犧為磔,筆鋒開張之意)
這里有兩層意思:其一指磔畫在字體結(jié)構(gòu)中的作用而言,磔本義是指肢解祭祀用的犧牲,含解體張裂之意。楷書中的捺畫承隸書的波磔而來,而隸書的波磔正是為了解散小篆屈曲裹束的形式,使字體向外開放。所以隸書又叫分書,楷書中的捺也起到這個作用。楷書捺筆,力雖內(nèi)聚形卻外張,使字體開展舒暢、開放。其二是說這一筆直要寫得剛勁、利剎、有氣勢。磔本義是肢解,肢解必以刀劈,磔畫即取刀劈之意。寫時要逆鋒輕落,右出后緩行漸重,至末處微帶仰勢收鋒,要沉著有力,一波三折,勢態(tài)自然。
八法結(jié)語,盧肇說:“永字八法,乃點畫爾。”但八法并非孤立存在,我們在考慮每個點畫如何安排,實際已涉及字的結(jié)體法則。因此,八法作者意圖,在想通過永字的剖析,來說明基本點畫的寫法和組合。
名家論八法
“昔王逸少工書十五年,偏攻‘永’字八法,以其八法之勢,能通一切。 ” ——唐.李陽冰 《翰林禁經(jīng)》(唐.李陽冰論永字八法 點為側(cè),側(cè)不得平其筆,當(dāng)側(cè)筆就右為之;橫為勒,勒不得臥其筆,中 高下兩頭,以筆心壓之;豎為努,努不宜直其筆,直則無力,立筆左偃而 下,最要有力;挑為趯,趯須蹲鋒得勢而出,出則暗收;左上為策,策須斫 筆背發(fā)而仰收,則背斫仰策也,兩頭高,中以筆心舉之;左下為掠,掠者拂 掠須迅,其鋒左而欲利;右上為啄,啄者,如禽之啄物也,其筆不罨,以疾 為勝;右下為磔,磔者,不徐不疾,戰(zhàn)行顧卷,復(fù)駐而去之。
《藝舟雙楫·述書下》:“聚字成篇,積畫成字,故畫有八法。唐韓方明謂八法起于隸字之始,傳于崔子玉,歷鐘、王以至永禪師者,古今學(xué)書之概括也。隸字即今之真書。”又云:“以‘永’字八畫而備八藝,故用為式。” ——清.包世臣 包世臣論八法:夫作點勢,在篆皆圓筆,在分皆平筆;既變?yōu)殡`,圓平之筆,體勢 不相入,故示其法曰側(cè)也。平橫為勒者,言作平橫,必勒其筆,逆鋒落字,卷(這個字不甚妥當(dāng),我以為應(yīng)該用鋪字)毫右行,緩去急回;蓋勒字之義,強(qiáng)抑力制,愈收愈緊;又分書橫畫多不收鋒,云勒者,示畫之必收鋒也。后人為橫畫,順筆平過,失其法矣。直為努者,謂作直畫,必筆管逆向上,筆尖亦逆向上,平鋒著紙,盡力下行,有引弩兩端皆逆之勢,故名努也。鉤為趯者,如人之趯腳,其力初不在腳,猝然引起,而全力遂注腳尖,故鉤末斷不可作飄勢挫鋒,有失趯之義也。仰畫為策者,如以策(馬鞭子)策馬,用力在策本,得力在策末,著馬即起也;后人作仰橫,多尖鋒上拂,是策末未著馬也;又有順壓不復(fù)仰卷(我以為應(yīng)當(dāng)用趯字)者,是策既著馬而末不起,其策不警也。長撇為掠者,謂用努法,下引左行,而展筆如掠;后人撇端多尖穎斜拂,是當(dāng)展而反斂,非掠之義,故其字飄浮無力也。短撇為啄者,如鳥之啄物,銳而且速,亦言其畫行以漸,而削如鳥啄也。捺為磔者,勒筆右行,鋪平筆鋒,盡力開散而急發(fā)也;后人或尚蘭葉之勢,波盡處猶裊娜再三,斯可笑矣。
書法上有講究,所謂“永”字八法,這個包含了8個筆法(筆畫:點橫豎撇捺提鉤,撇有兩種豎撇、斜撇)的永字,代表了練習(xí)書法的起點和功底究竟有多深。我們引申它: 第一,做人要像“永”字的“點”,昂首,充滿自信和朝氣; 第二,做人要像“永”字的“豎”,挺胸,充滿力量與美; 第三,做人要像“永”字的“撇”,飄逸瀟灑,看輕一切成績和榮譽(yù); 第四,做人要像“永”字的“捺”,腳踏實地,做好每一天的功課; ——摘自 書法漫談(沈尹默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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